近日,市政府下发《关于表彰2007年度市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优秀窗口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滨政办字[2008]10号),对2007年市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进行了表彰。市建设局因在行政审批工作中作出了突出成绩,被授予“红旗窗口”称号,成为12个获得“红旗窗口”称号的部门之一,7名工作人员全部获得荣誉称号,其中6人获得“先进工作者”称号,1人获得“爱岗敬业奖”称号。
去年以来,市建设局着力强化行政审批工作,为建设单位和投资商提供优质服务,树立建设系统良好形象。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将87项行政备案、许可、审批项目全部纳入市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建设局窗口,为群众、企业办事提供了极大的便捷。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工作的意见》。在具体工作中,着力规范了两方面工作:一是规范了资质、资格审批(许可)工作。明确审批权限,完善审批程序。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照管理权限实行分级、分类办理,市公共行政审批中心建设局窗口负责统一受理我局的行政许可申请、初审、权利告知,根据不同的审批事项按权限分别由窗口、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或局长办公会议)审核审批,既提高了办事效率,又杜绝了多头办理、信息不通、各环节脱钩的现象;二是规范了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变建设单位多头办理为审批窗口一次性告之、一次性接收资料、分头转交有关科室单位办理,最大程度方便建设单位。同时,将墙改建筑节能审查及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提取纳入基建程序,有力地支持了建筑节能及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开展。做到了两个统一:一是统一基建费用的计算标准。基建费用一律以定额站公布的定额造价指标为计算标准,实现了基建费用计算的合理、规范。二是统一基建审批的建设规模。所有基建审批环节一律以施工图审查报告面积为准办理基建手续,从源头上防止少报多建、规避规费现象的发生。通过以上举措,市建设局行政审批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服务质量和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自2007年5月份以来,连续9个月获得市审批服务中心“红旗窗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