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对市建设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行执法检查
3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增金带领执法检查组对市建设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行了执法检查。市建设局局长刘来河向执法检查组汇报了去年以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情况及下一步打算,市招标办、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分别汇报工作情况。韩增金一行对交易中心进行了现场视察,高度评价了市建设局招标投标工作。
2007年,全市招标工程243个,中标金额32.28亿元。其中应公开招标工程129个,中标金额14.92亿元,实际公开招标工程129个(全部进场交易),中标金额14.92亿元。应公开招标工程的公开招标率100%。
在具体工作中,市建设局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对招标投标管理的软、硬件建设高度重视,在有关办公经费上予以倾斜,不断充实、加强人员力量。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采取召开专题会、调研会、研讨会以及发放宣传册、明白纸等形式,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配套法规以及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重要性、意义、有关程序等。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班等形式,邀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和有关专家对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进行招标投标知识培训,提高相关人员业务素质,增强招标投标意识。
有效规范招标管理。一是实行专家评标制度,狠抓评委队伍建设。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三个“严格”:即:严格评委库人员的组成。严格评委的产生。严格对评委的监督。二是完善评标办法,提高评标定标的科学性和公证性。三是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法和合理低价中标法。
多措并举,依法查处在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一律不准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结合全市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活动和群众投诉,加大对未进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交易的工程、应招标而未招标、应公开招标而未公开招标的工程以及规避招标、串通招标、虚假招标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实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督办通知书制度。
积极加强合同管理。一是认真宣传贯彻《合同法》,严把合同审查关;二是通过对招标工程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了解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承发包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积极参与调解,规范双方的经济行为。
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全部通过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站或者其他媒介发布。利用媒体公开承诺制度和社会监督电话。对各项职责及办事程序制成标牌上墙公开,制定办事公开管理体系和制度,定期收集信息,实行监督管理。通过媒体发布和发放印刷品形式广泛宣传《滨州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强化有形市场建设。将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不论专业类别、隶属关系和投资渠道,全部进入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同时积极拓展有形建筑市场的服务范围。严格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运作,全面落实行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同时,加强内部防范,中心的行风建设收到明显成效,得到市场主体的一致好评。
着力转变工作作风。建立各种管理制度,确保招投标全过程达到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一是要求每个项目的招标投标过程监督人员,只依法进行程序监督,不得干预和参与其中的任何活动。并且每次开标时首先向参与的各方进行公开讲明,接受参与各方的监督。二是评标专家的抽取在各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人在全省联网的专家系统中随机公开抽取,以确保评标委员会组成的公正性。三是全面提高服务质量,达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