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全市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工作会议上,我市确定了2008年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2008年全市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工作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以养老保障金收缴为重点,积极追收欠款,千方百计提高收缴率;加强财务管理,防止资金流失;提高服务水平,搞好拨付、补贴;继续巩固“两个确保”,为全市建筑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确保2008年收缴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3700万元的目标实现,力争突破4000万元,收缴率达到95%以上。
主要工作措施为:
一是继续加大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一步宣传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改革的意义、目的和作用及政策法规,争取各级领导支持,引起全社会共识。
二是继续加大养老保障金的收缴力度。扩大收缴覆盖面,确保不留死角。特别是做好城乡结合部、工业园区、招商引资项目、乡镇驻地养老保障金的收缴工作。主动争取各部门单位的支持、配合,综合考虑工程的实际造价,尽量收足,防止漏收,从而提高收缴率。
三是加强财务监督管理,管好用好劳保金。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统计建档、拨付补贴等工作。各劳保机构对企业使用劳保金的情况做好监督管理;确保拨付、补贴的资金用于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不足部分多方面筹集资金,逐步消灭欠缴大户。
四是加强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标本兼治,综合管理,加强干部廉洁从政教育,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牢固树立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意识,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做到收缴的项目和核实的造价公开,收缴的数额和费率公开,拨付比例、数额公开,困难补贴方案、标准、数额公开“四公开”制度。
2007年,我市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收缴、管理工作认真贯彻省、市有关要求,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为维护建筑企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共收缴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3491.82万元,比2006年增长41.33%,完成年度计划的124.7%,实现了在全省排名增进两个位次的目标(全省排名第十三位)。全年共向建筑企业拨付、补贴劳保金2210余万元,同比增长7.1%。在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使用方面,各县区基本能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工作中,能够做到公开政策规定,内部管理制度逐步完善,没有发现挤占、挪用劳保金现象;拨付严格执行规定要求,能够做到使绝大部分建筑企业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开支基本符合国家规定的支出范围。(市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办公室 王立泉 牛金亭)